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

发布者:涂娇阳发布时间:2023-06-14浏览次数:40

1.食品销售单位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,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于明显处,并按要求复核或延续。

2.从业人员(包括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)须取得健康=后方可上岗,健康证悬挂于明显处。销售食品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。

3.必须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。

4.配置有效的防尘、防蝇、防鼠设施。

5.应设食品专区或专柜,食品不得与非食品混放。散装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覆盖,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标志。冷冻冷藏食品必须使用冷冻冷藏设施。

6.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,食品存放离地离墙10厘米以上,配有与库房相适应的通风设施。

7.保持销售场所地面、柜台、货架等卫生清洁。

 

 

 

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20219月修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