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试尝留样,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,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。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,制定食品留样制度。
1.每餐做到饭菜留样,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、日期、时间等。
2.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(不少于125克),储存于专用冰箱,温度保持在2-8摄氏度左右。
3.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。
4.后勤公司主管部门随时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,逐一对照检查,若发现食堂没有做到饭菜试尝留样,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
2021年9月修订